根据工作需要,茂名市电白区纪委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纪检监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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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人员类别及人数
劳动合同制纪检监察辅助人员15名(其中:男13名,女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地区户籍;
4.恪守职业道德,组织纪律性强,能保守工作秘密;
5.服从安排,吃苦耐劳,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好的适应能力。
(二)招聘要求
1.岗位要求:从事监察辅助工作,主要负责办案场所值班值守相关工作,必要时需驻点24小时轮班倒班(含夜班、周末、法定节假日等);
2.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即1993年11月15日至2005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年龄放宽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15日后出生);
3.身体素质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无纹身,矫正视力5.0以上,无精神病史和重大疾病史;
4.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退伍军人放宽到中专或高中学历),专业不限;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直系血亲和与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正在服刑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近三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8.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与其他单位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监察辅助工作的。
三、用工性质及待遇
(一)用工性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
(二)待遇。获聘人员为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等实行包干制,享受我区的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工资待遇,约4000元/月(含五险一金),并享受工会福利待遇。在办案陪护时,根据相关规定享受一定的陪护补助。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电白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3.
报名地点:电白区纪委干部室(电白区海滨大道1号区委大楼4楼),联系电话:0668-5115209。
4.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本人近期免冠1寸电子彩照)电子版(可登录电白政府网(http://www.dianbai.gov.cn/下载,也可报名时领取填写);
(2)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中共党员需所在党组织书面证明,退伍军人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征信报告;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本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近期1寸正面免冠标准彩照3张。
报名时将报名材料按第(1)项至(5)项依次排序装订出示给工作人员,以上资料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
5.注意事项:应聘者须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应聘,确保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不全的,取消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践行诚信报名,对恶意报名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声明:应聘者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四)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则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3.测试成绩设定为“合格”与“不合格”等次,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总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考试环节。考生应对自身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参加体能测试进行认真考量,有相关疾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者请勿报考,以免发生意外。
(五)笔试
1.采取集中统一闭卷方式考试。限时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末位笔试成绩相同,则均列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3.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七)体检、政审、公示、递补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由区纪委监委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及格的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政审。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持我单位政审函到辖区派出所开具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政审证明。
3.公示。根据政审结果,拟聘人员经集体研究后在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4.递补。本次招聘在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本次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受聘人员在一年内经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辞职产生的空缺岗位,区纪委监委可以按照总成绩,从所有考生当中,由高至低依次补充人员。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电白区纪委监委指定的劳务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初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应服从工作安排,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劳动合同两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依实际工作需要及聘用人员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上造成逾期的,将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处理。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4.区纪委派员全程进行监督,有关经费及后勤保障由办公室负责。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电白区纪委监委,未尽事宜可向电白区纪委监委干部室咨询,联系电话:0668--5115209。
附件下载:电白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原文公告:茂名市电白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辅助人员公告